緊急停車標志
所謂“緊急停車帶”,顧名思義是為“緊急情況”而備用的。在公路路側設置緊急停車帶,就是為了保證公路交通暢通,減少事故車、故障車的干擾而設計的。緊急停車帶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上,供車輛臨時發(fā)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緊急停車使用的臨時停車地帶。
緊急停車帶的設置間距,主要考慮故障車輛可能行駛的距離和人力可能推動的距離。我國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緊急停車帶設置間距在750m左右。
那么,緊急情況有哪些呢?
1、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按規(guī)定允許自行處理的。2、行駛中發(fā)生故障的。3、交警示意機動車立即停車的。
除上述三種情形外,其它的一般情況,就不允許在“緊急停車帶”停車了,當然,極特殊情況仍然例外,如駕駛員突發(fā)緊急病癥等。
另外,還有四點需要提醒司機注意:
第一,發(fā)生事故或故障的車輛,在駛入“緊急停車帶”后,要按規(guī)定在車的后方15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夜間還須開示寬燈和尾燈。
第二,事故處理完畢或故障排除后,在駛入車行道時,不得妨礙車行道上的車輛正常行駛。
第三,“緊急停車帶”是供緊急停車之用的,不能用來通行。凡在“緊急停車帶”上行駛的車輛,都屬違章行為。交通民警對這種違章,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予以處罰.
第四 ,無故障車輛嚴禁長時間停放在緊急停車帶內。